【招标公告】芒康县西松贡战斗遗址纪念馆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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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昌都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芒康县文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恒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芒康县西松贡战斗遗址纪念馆建设项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芒康县西松贡战斗遗址纪念馆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芒康县西松贡战斗遗址纪念馆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S140700340100735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芒康县西松贡战斗遗址纪念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芒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芒发改【2023】3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芒康县文化局(西藏芒康县文物局) ,建设资金为北京援藏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纪念馆主体建筑 553.89m2.新建纪念馆室内数字化展陈 553.89m2,新建战斗场景主体浮雕剪影墙体 720.0m2,新建民族团结主体造型雕墙224.40m2,新建室外主题雕塑 1组,新建芝麻白花岗岩广场 246.09m2,新建室外花池 81.12m2,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芒康县朱巴龙乡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3日00:00至 2023年11月18日 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00:00至 2023年11月18日 00:00 (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4日10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它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8.5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 8.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8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六部门下发的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的通知的文件。本招标文件已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8.9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藏建招【2020】58号文件,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务必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做出承诺(承诺格式自行编制)。 8.10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全面落实廉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2〕262号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8.11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当日或开标后7日内通过邮寄或其它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贰份、做留档保存。开标当天现场递交地址:开标当天送至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交于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无需参与开标过程。邮寄送至:昌都市卡若区明珠苑6栋804室。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芒康县文化局(西藏芒康县文物局) 地 址:昌都市芒康县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恒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昌都市卡若区明珠苑6栋804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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