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345至色庆乡那日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那曲市 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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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那曲市 采购单位 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G345至色庆乡那日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G345至色庆乡那日村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45至色庆乡那日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以那交发【2023】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聂荣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按照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和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比例执行,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那曲市聂荣县。
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聂荣县境内。路线全长2.508公里。起点K0+000接G345线K4219+050,终点K2+058接那日村。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全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近五年(2018年-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的公路工程或道路桥梁工程业绩,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
   (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各投标人不得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从业禁止名单。
   (4)近三年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近两年内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有围标串标记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主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并提供承诺书;
项目总工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并提供承诺书;
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招标阶段不作要求,中标人后与甲方合同约定。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在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作出相应承诺。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西藏自治区未参与评价时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有效期内)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截至本项目报名时间止,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若有需要则由补充文件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   
其它事项
其它:
(1)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2)投标企业需办理CA锁,办理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聂荣县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7989611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写字楼南座17楼
联 系人:***
电  话:***
 
                                                        2023 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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