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信阿里分公司律师诉讼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电信阿里分公司律师诉讼服务项目比选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阿里地区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律师诉讼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阿里分公司律师诉讼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1-17 16:49: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18 09: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20 18: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阿里分公司律师诉讼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JLBX-XZDX-202314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因阿里分公司老局员工周转房在检测中发现较大安全隐患,经多次与施工方沟通无果,为保障中国电信阿里分公司合法权益,快速解决周转房安全问题,拟将老局周转房项目设计的施工、监理等在建设中的问题提请至噶尔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并按照结果开展整改工作。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完成阿里分公司老局员工周转房向噶尔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涉及的所有程序和工作、后续涉及的追赔及执行落实等。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采购内容无对应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的,该信息项应该填写“无”。使用其他格式表述采购内容的,应该注意不能遗漏“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信息的表述。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原则上安排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暂缓按照该《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中国电信31省公司(含省公司属专业公司、省公司直属单位,MSS组织架构不在对应省公司之下的情况除外)、云公司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已经具备实施不良行为管理的MSS系统支撑条件,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部)、天翼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本部)、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共计9家单位定于2021年9月19日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持条件,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研究院(含科技创新中心和中电领航公司)、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事业部(中国电信学院,含天翼人才发展、天翼智慧管理咨询公司和上海信息园区运营部等单位)、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共计6家单位计划于2021年10月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上述15家单位在实际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后,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其他尚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除非上级公司特殊安排之外,原则上暂缓按照《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必要时可联系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情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37,735.85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1.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可开具或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1)参选人不得为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 (2)参选人与其法人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8日09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请将标书费公对公转账至以下账户,(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线上支付的,将购买凭证上传至电子平台。若为线上支付的在系统中均选择线上支付,自行进行文件领取下载。若为线下支付如对公转账等,请选择线下支付并附上对应凭证,待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后,进行文件领取下载。)将电汇凭证(扫描件)上传电子平台后并发送至下诉邮箱,标书费转账备注:GZJLBX-XZDX-2023147+标书费,标书费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 银行账号:51001865436051501413 银行行号:105651000143 银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南路4号 电汇凭证接收邮箱:w.19961222.ok@qq.com。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时30分。 5.2 参选文件形式及递交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需递交的参选文件包括:加密电子参选文件、非加密电子参选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如下: 5.2.1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2.1非加密电子参选文件递交:由参选人在参选截止前,按照密封要求送达拉萨市城关区民族南路1号电信大厦6楼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如有变更将提前另行通知)。 5.2.3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非加密电子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比选代理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参选人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仙足岛生态小区1区5排30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w.19961222.ok@qq.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 11 月 17 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阿里分公司律师诉讼服务项目 |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阿里分公司律师诉讼服务项目标包内容说明: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阿里分公司律师诉讼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JLBX-XZDX-2023147),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因阿里分公司老局员工周转房在检测中发现较大安全隐患,经多次与施工方沟通无果,为保障中国电信阿里分公司合法权益,快速解决周转房安全问题,拟将老局周转房项目设计的施工、监理等在建设中的问题提请至噶尔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并按照结果开展整改工作。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完成阿里分公司老局员工周转房向噶尔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涉及的所有程序和工作、后续涉及的追赔及执行落实等。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采购内容无对应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的,该信息项应该填写“无”。使用其他格式表述采购内容的,应该注意不能遗漏“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信息的表述。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原则上安排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暂缓按照该《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中国电信31省公司(含省公司属专业公司、省公司直属单位,MSS组织架构不在对应省公司之下的情况除外)、云公司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已经具备实施不良行为管理的MSS系统支撑条件,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部)、天翼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本部)、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共计9家单位定于2021年9月19日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持条件,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研究院(含科技创新中心和中电领航公司)、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事业部(中国电信学院,含天翼人才发展、天翼智慧管理咨询公司和上海信息园区运营部等单位)、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共计6家单位计划于2021年10月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上述15家单位在实际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后,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其他尚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除非上级公司特殊安排之外,原则上暂缓按照《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必要时可联系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情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37,735.85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1.2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可开具或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1)参选人不得为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
(2)参选人与其法人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8日09时30分至2023年11月20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请将标书费公对公转账至以下账户,(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线上支付的,将购买凭证上传至电子平台。若为线上支付的在系统中均选择线上支付,自行进行文件领取下载。若为线下支付如对公转账等,请选择线下支付并附上对应凭证,待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后,进行文件领取下载。)将电汇凭证(扫描件)上传电子平台后并发送至下诉邮箱,标书费转账备注:GZJLBX-XZDX-2023147+标书费,标书费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桐梓林支行
银行账号:51001865436051501413
银行行号:105651000143
银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南路4号
电汇凭证接收邮箱:w.19961222.ok@qq.com。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时30分。
5.2 参选文件形式及递交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需递交的参选文件包括:加密电子参选文件、非加密电子参选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如下:
5.2.1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2.1非加密电子参选文件递交:由参选人在参选截止前,按照密封要求送达拉萨市城关区民族南路1号电信大厦6楼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如有变更将提前另行通知)。
5.2.3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非加密电子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比选代理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参选人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仙足岛生态小区1区5排30号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w.19961222.ok@qq.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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