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箱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箱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箱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箱项目受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委托,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箱项目;
项目编号:XZZDCG-202311150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包;
预算金额:844200.00元;
最高限价:***.00元;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箱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合同履约地点: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单位内;
产品质保期: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3.2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
3.5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至2023年 11 月 22 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时需提供如下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鲜章):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地点: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泰玺华庭7栋907)。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 11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 11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1栋A座8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和发布公告的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一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泰玺华庭7栋907
联系方式:0891-6568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箱项目受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委托,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箱项目;
项目编号:XZZDCG-2023111501;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包;
预算金额:844200.00元;
最高限价:***.00元;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箱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合同履约地点: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单位内;
产品质保期: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3.2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否
3.5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时间:2023年 11 月 20 日至2023年 11 月 22 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时需提供如下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鲜章):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地点: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泰玺华庭7栋907)。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 11 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3年 11 月 23 日 11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拉萨市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1栋A座8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和发布公告的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太阳岛一路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泰玺华庭7栋907
联系方式:0891-6568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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