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3年西藏电信商务车辆购置项目(第二次)成交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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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3年西藏电信商务车辆购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西藏泰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2023年西藏电信商务车辆购置项目(第二次)成交人公示 创建日期: 2023-11-23 16:34:55 是否终止: 否
2023年西藏电信商务车辆购置项目(第二次)
成交人公示
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7日,共4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询价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yangying2.gyl@chinaccs.cn
采购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23日
2023年西藏电信商务车辆购置项目(第二次)
成交人公示
按照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项目名称 | 成交人 | 增值税税率(%) | 成交不含金额(元) | 成交含税金额 (元) |
2023年西藏电信商务车辆购置项目(第二次) | 西藏泰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3 | 370,840.71 | 419,050.00 |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27日,共4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询价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yangying2.gyl@chinaccs.cn
采购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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