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邮区中心汽车维修配件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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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拉萨邮区中心汽车维修配件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邮区中心汽车维修配件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邮区中心汽车维修配件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公开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
二、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该项目需购置中国重汽汕德卡、东风天龙、鸿雁、桑巴力等系列汽车维修配件。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最高限价:该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该项目的最高单价限价仅作为结算时的计算基数,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不按照单价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按照统一的折扣率(综合折扣率,包含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具体费用按照实际提供的维修配件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和成交折扣率进行据实结算,即:结算金额=∑(各品种配件数量×对应品种配件最高单价限价)×成交供应商成交的折扣率。该项目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率100%,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包含汽车零配件销售或制造等相关内容;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在信用中国、裁判文书、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征信平台无可能体现履约能力等问题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不良信息等记录;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及欠薪信访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限制范围。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一)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6日起至2024年01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
(二)获取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中心(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区分公司二楼)。
(三)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及上述“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需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该项目不接受网络报名。
(五)该项目不缴纳报名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二)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中心会议室(区分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媒介
(一)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二)西藏商报
本公告在上述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顾先生,0891-6241348,18908910753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1月16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邮区中心汽车维修配件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公开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公告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
二、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该项目需购置中国重汽汕德卡、东风天龙、鸿雁、桑巴力等系列汽车维修配件。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最高限价:该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该项目的最高单价限价仅作为结算时的计算基数,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不按照单价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按照统一的折扣率(综合折扣率,包含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具体费用按照实际提供的维修配件数量、最高单价限价和成交折扣率进行据实结算,即:结算金额=∑(各品种配件数量×对应品种配件最高单价限价)×成交供应商成交的折扣率。该项目最高限价为报价折扣率100%,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包含汽车零配件销售或制造等相关内容;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在信用中国、裁判文书、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征信平台无可能体现履约能力等问题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不良信息等记录;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及欠薪信访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限制范围。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一)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6日起至2024年01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
(二)获取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中心(拉萨市北京中路33号区分公司二楼)。
(三)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及上述“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需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该项目不接受网络报名。
(五)该项目不缴纳报名费。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二)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中心会议室(区分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媒介
(一)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二)西藏商报
本公告在上述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顾先生,0891-6241348,18908910753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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