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关于遴选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的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拉萨市 发布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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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拉萨市 采购单位 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遴选事宜
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已由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经发局柳梧经管〔2023〕52号文件批准建设,为进一步推进该项目的建设,以遴选方式选取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2.建设地点:拉萨高新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净用地面积:90218.00㎡,总建筑面积:131167.82㎡。由9幢多层工业建筑、1幢高层公共建筑、门卫室、设备用房组成,地下1层为人防、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了科研、办公、VR展厅、食堂、多功能报告厅、地下车库、生产车间等。
4、选取范围及内容:报价人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选取;选取人根据国家、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关于建设期水土保持监测的有关要求完成拉萨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的监理、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拉萨市水利局提交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5、工期:项目开工至完工。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水土保持监测业绩(不少于3例),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①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人员投入情况、近三年类似业绩(至少3例)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要求
控制价:41.82万元。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9日18:00,地点为柳梧新区管委会建设局(2108)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上发布及管委会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
电话:0891-6855033
监督电话:0891-6855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报价需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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