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察隅县上察隅镇荣玉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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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林芝市 | 采购单位 | 察隅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铮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察隅县上察隅镇荣玉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察隅县上察隅镇荣玉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835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察隅县上察隅镇荣玉村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已由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察发改基建[2024]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察隅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铮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察隅县2024年脱贫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察隅县上察隅镇荣玉村 2.2建设规模:给水工程:管网工程3615m,土石方工程5769m³,构筑物工程48座,镇墩15座,管道标志桩56个,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200㎡,围墙破除及恢复工程25m;污水工程:管网工程3361m,土石方工程7562.25m³,构建物工程84座,镇墩21座,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900㎡,围墙破除及恢复工程30m;电气工程:电杆工程1项,电缆工程1项等((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 2.4标段划分:共设1个合同标段 2.5计划工期:6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须均符合上述要求); 3.2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并没有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公示期内。 3.5企业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2020-2022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企业业绩要求: 提供: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结构类型、建设规模、施工工艺相似或接近的市政工程。)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中标段数为1个。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 年02月02 日18 时00分至2024年 02月09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本项目投标备案后,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3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标室。 5.2逾期送达、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发布。 七、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并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贪污受贿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7.3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区外投标企业到场人员必须是在藏负责人),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废标处理。 7.4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办标[2019]193号文件通知以及“藏建招[2019]36号文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以上通知进行投标报价和计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限价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计价,施工合同必须按新定额、新税率的营改增后签订。 7.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及《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藏建招〔2018〕161号)文件有关规定。 7.6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在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7.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藏建市【2021】4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执行。 7.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隅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林芝市察隅县 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西藏铮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林芝市迎宾大道与福州大道交汇处藏游坛城A1-22-3号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990894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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