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那曲市索县嘎美乡克杂达村美丽宜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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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索县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那曲市索县嘎美乡克杂达村美丽宜居工程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那曲市索县嘎美乡克杂达村美丽宜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市索县嘎美乡克杂达村美丽宜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BZB-XZ-2024-001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索发改基建【2024】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索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那曲市索县嘎美乡克杂达村美丽宜居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对给水厂,污水厂,道路及硬化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进行建设,并涉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其中,给水厂:综合楼230.51㎡;蓄水池1座;溢水井1座;附属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1项、围栏及大门176.85m、护坡工程1项、排水工程1项、电气工程1项,污水厂:综合楼119.70㎡;格栅渠及调节池包括建筑装饰工程1座、安装工程1座;一体化设备基础包括建筑装饰工程1座、安装工程1座;巴氏计量槽包括建筑装饰工程1座、安装工程1座;附属工程包括围栏及大门150.00m、污水工程1项、电气工程1项,道路及硬化工程:土石方工程1项;人行道3634.40㎡;沥青路面5546.70㎡;混凝土路面2240.50㎡;晒场硬化1101.80㎡;树池、路缘石、嵌边石4183.00m;路缘带硬化503.80m;路面衔接85.40㎡;拆除工程5051.80㎡;地基处理(换填)12038.70㎡;泥石流沟治理1项;交安工程1项;太阳能路灯100盏;给水工程1项;排水工程1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包括垃圾斗12个;洒水车1台;箱变1台;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2套;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12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2月21日至2月27日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 日10: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 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6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7本项目执行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那曲市房建市政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规定。 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标现场不提供原件,投标人自行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中标,中标结果无效。开标后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再决定是否需要中标人提供纸质标书。 7.8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7.9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需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索县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那曲市索县 招标代理机构: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双创广场2栋18楼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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