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室内场所升级改造勘察设计招标公告(2024-JLXLBB-G4003)

所属地区:西藏林芝市 发布日期:2024-02-23

【招标公告】某部室内场所升级改造勘察设计招标公告(2024-JLXLBB-G4003):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林芝市 采购单位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某部室内场所升级改造勘察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某部室内场所升级改造勘察设计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室内场所升级改造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2024-JLXLBB-G4003
 三、拦标价:154,800.00元
 四、项目概况:
本次询价项目为某部室内场所升级改造勘察设计,项目场所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市,包括三类场所。
(一)设计内容:①室内场所改造及装修装饰;②显示控制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音响扩声系统;③安防设施建设、应急电源系统;④网络信息系统、综合布线;⑤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
(二)设计要求:需针对本项目提出可行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不限于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平面效果图、三维立体图、项目预算等,符合行业标准规范。对本项目涉及的或产生的文件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三)设计地点及时限:西藏林芝市米林市,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文件。
(四)交付地点:西藏林芝市米林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况。
(三)投标公司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7日。
(二)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市
(三)报名方式:
①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办理。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zenggangqiang72@qq.com发送报名材料,电子邮件统一备注为:公司名称+XX项目+项目编号。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电子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已办“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②现场报名。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报名(详细地址可电话咨询),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已办“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市(详细地址可电话咨询)。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采取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确保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因路途遥远、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优先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交报价书,代表可不用现场参加。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市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箱:zenggangqiang72@qq.com
说明:投标方遇有业务咨询请发送短信,业务部门会及时回复,业务咨询时以短信、邮箱为主,电话、语音为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监督方式
报名商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李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15331331471
纪检监督邮箱:jjjd7725001@1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询价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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