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重点支持项目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山南市 发布日期:2024-03-02

【招标公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重点支持项目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山南市 采购单位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藏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华思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重点支持项目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重点支持项目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重点支持项目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4050023210200003529
2.项目名称: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重点支持项目少数民族医医院制剂室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7.6540万元;
5.最高限价:127.6540万元;
6.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8.合同履行地点:使用采购人指定地点;
9.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2.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西藏山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传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
六、其他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需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线上完成投标环节;本项目需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参加开标活动。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藏医医院
地址:山南市乃东区格桑路3号
联系单位代表:扎西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华思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4-2-6-7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8282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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