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嘉黎县嘉黎镇奔达村(10)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那曲市 发布日期:2024-03-05

【招标公告】嘉黎县嘉黎镇奔达村(10)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那曲市 采购单位 嘉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嘉黎县嘉黎镇奔达村(10)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嘉黎县嘉黎镇奔达村(10)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黎县嘉黎镇奔达村(10)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藏那曲市嘉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嘉发改【2024】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嘉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嘉黎县嘉黎镇奔达村(10)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嘉黎县境内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包括道路工程、主管网给排水工程、环境整治工程、产业振兴园1号、牛圈、新建旱厕、人民公社改造、室外附属工程、总体电气工程、高压入地,并涉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道路工程:干路2925.00平方米、支路3343.00平方米、巷道3557.00平方米、混凝土路肩607.00平方米、停车位1106.00平方米、人行道铺装1412.00平方米、路缘石1052.00米、特殊路基处理1691.00立方米、土石方工程1项、拆除工程1项、涵洞工程68.00米、路基防护工程-挡墙302.00米、交通安全设施工程1项、排水沟3946.00米、新建仿木制栏杆612.00米、新建墙体159.00米;2.主管网给排水工程1项;3.环境整治工程:屋面改造工程13099.00平方米、外墙翻新及墙体修复21352.63平方米、GRC构件及窗楣3812.90米、围墙改造1565.40米;4.产业振兴园1号811.40平方米;5.牛圈:牛圈A246.69平方米、牛圈B818.70平方米、牛圈C179.10平方米、牛圈D590.52平方米、牛圈E254.25平方米、拆除工程1项、新建围墙253.76米、新增铁艺大门14樘;6.新建旱厕64.38平方米;7.人民公社改造260.40平方米;8.室外附属工程1项、总体电气工程1项、高压入地1项;9.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箱变160kVA1套、箱变250kVA1套、导视排5组、垃圾收集箱6个。
2.5工期:36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完成过至少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3月  05 日至2024年   3月   1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cs.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   3月   05日至2024年   3月   1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月   25日   10时   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评标专家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无欠薪证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将复印件在交易中心备案)。
      8.5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①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②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③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6《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投标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未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             
      8.7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8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评分标准》,企业在我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上评定分值,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信用等级被降为D级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市场行为,不得报名。
      8.9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需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嘉黎县人民路5号  
招标代理:西藏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那曲市色尼区辽宁B区5-2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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