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尼玛县阿索乡山羊养殖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那曲市 发布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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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那曲市 采购单位 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尼玛县阿索乡山羊养殖项目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尼玛县阿索乡山羊养殖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863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尼玛县阿索乡山羊养殖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8633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投资:1000万元,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阿索乡扎欧茶翁村、曲参村共建设10 座羊圈、畜产品储存房及设备购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尼玛县阿索乡山羊养殖项目:
2.2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
2.3建设内容:阿索乡扎欧茶翁村、曲参村共建设10 座羊圈、畜产品储存房及设备购置。
2.4工期:7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尼玛县阿索乡山羊养殖项目: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尼玛县阿索乡山羊养殖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3-05 00:00   --  
 2024-03-12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尼玛县阿索乡山羊养殖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3-25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尼玛县阿索乡山羊养殖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3-25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7.3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复印件至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 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
 7.5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中承诺书附件格式,开标现场需要携带原件。
7.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7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开标现场需要携带原件。
7.8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
7.9《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投标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7.10被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招标活动。
7.11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7.1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那曲地区尼玛县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全过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桑吉林花园4栋二单元1401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375685690@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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