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双湖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招标公告】双湖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双湖县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双湖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双湖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4-18826
项目名称:双湖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预算金额:565.54万元(大写:伍佰陆拾伍万伍仟肆佰元整)
最高限价:565.54万元(大写:伍佰陆拾伍万伍仟肆佰元整)
采购需求:双湖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数不得超过 3 家(含)。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7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2.9.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0.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之内(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内有一方在推荐名单内即可)。(2)投标人团队成员需具有全国或省级土壤普查办颁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培训合格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内有一方具备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1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如有变动以现场大屏幕显示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投标人不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供应商远程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湖县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市双湖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03(华钰矿业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项目概况
双湖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4-18826
项目名称:双湖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预算金额:565.54万元(大写:伍佰陆拾伍万伍仟肆佰元整)
最高限价:565.54万元(大写:伍佰陆拾伍万伍仟肆佰元整)
采购需求:双湖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数不得超过 3 家(含)。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2.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7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2.9.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0.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之内(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内有一方在推荐名单内即可)。(2)投标人团队成员需具有全国或省级土壤普查办颁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培训合格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内有一方具备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1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如有变动以现场大屏幕显示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投标人不需出席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可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请登录西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且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开标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须供应商远程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CA驱动,否则影响解密工作一切后果自己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双湖县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市双湖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303(华钰矿业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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