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S301线至巴青县江绵乡尼普庆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S301线至巴青县江绵乡尼普庆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巴青县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S301线至巴青县江绵乡尼普庆公路改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S301线至巴青县江绵乡尼普庆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401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S301线至巴青县江绵乡尼普庆公路改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4012001 ),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以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巴青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车购税以奖代补 90%.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招标人为巴青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改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该工程位于巴青县境内。路线全长3.125公里,本工程主线起点接省道S301,沿既有老路前行,经过尼普庆村委 会,终点位于尼普庆村居民集中点门口;路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4.5米,路面 宽度3.5米,土路肩2×0.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技术指标符合交通运输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3311-2021)要求。 2.2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 2.3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2.4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5 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本项目交工验收 的质量评定:合格率100%,力争优良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率100%,力争优良工程)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1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详细见附表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ZAAS301线至巴青县江绵乡尼普庆公路改建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其他要求,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行政管 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 备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 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
注:投标人应满足《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藏交发〔2021〕293 号)文件中关于 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要求:信用评价为 C 级的,有效期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D 级的三年内 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应 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 资金的能力。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独立完成过三项合同 额8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 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公路建设市场信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 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 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证明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 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
(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同时要求投标单 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 3 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 3 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 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须查询近 3 年(2019 年7月至今))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 网”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截图”视为原件。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19年7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至少一个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2)项目总工要求: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19年7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担任过至少一个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以交工 或竣工时间为准)。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 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 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证明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 项业绩不予认定);
(3)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3.1.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满足项目需求。
3.1.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要求如下:满足项目需求。
3.1.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ZAAS301线至巴青县江绵乡尼普庆公路改建工程:
获取时间: 2023-01-16 18:00 -- 2023-01-21 18:00,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 价:/元。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ZAAS301线至巴青县江绵乡尼普庆公路改建工程: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02-28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 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 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 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
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 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3)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 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纸质版投标函。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巴青县人民政府
地址: 那曲市巴青县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学子大道与川藏公路交叉口东北角园丁苑一期商业西5区3层-10办公室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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