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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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阿里地区 | 采购单位 |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863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8639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10万元,招标人为噶尔县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村委会点:新建围挡1060米、旱厕2座、水渠1680米;拆除外立面漆重刷真石漆5737平方米,打麦场硬化1450平方米等。幼儿园点:新建2.2米高实体藏式围墙450米、砖混结构库房120平方米,混凝土路沿石1200米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 2.建设规模:村委会点:新建围挡1060米、旱厕2座、水渠1680米;拆除外立面漆重刷真石漆5737平方米,打麦场硬化1450平方米等。幼儿园点:新建2.2米高实体藏式围墙450米、砖混结构库房120平方米,混凝土路沿石1200米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3-11 18:30 -- 2024-03-18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02 10:5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噶尔县扎西岗乡典角村一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4-02 10:5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单位必须在发起解密后3O分钟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7.2区内外企业应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和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进行备案。 7.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7.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7.5本项目按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件),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吸纳高校毕业生。 7.6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阿里地区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噶尔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噶尔县新政府内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gextpgjzh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南岸天都1期2幢2单元8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30620563@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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