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那曲市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饮水改善提升工程(第二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所属地区:西藏那曲市 发布日期:2024-03-15

【招标公告】那曲市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饮水改善提升工程(第二次)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那曲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那曲市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饮水改善提升工程(第二次)项目(1标段(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03-14 18:35:02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价款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元(人民币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答疑澄清时间2024-03-14 18:35:02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2024-03-14 18:35:02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为:招标清单总说明,
原招标清单总说明第5.2项【5.2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0%”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入到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予增加。】;
现在更正为:【5.2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5%”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入到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予增加。】;
招标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清单,并积极响应招标公告、澄清公告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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