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那曲市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饮水改善提升工程(第二次)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那曲市
发布日期:2024-03-16
【招标公告】那曲市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饮水改善提升工程(第二次)澄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那曲聂荣聂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那曲市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饮水改善提升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那曲市聂荣县聂荣镇、下曲乡、永曲乡、当木江乡、查当乡、尼玛乡饮水改善提
升工程(第二次)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8332002)
一、内容:
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为:招标清单总说明,
原招标清单总说明第5.2项【5.2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
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第七条建设工程施
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
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计取,安全文
明施工费计入到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予增加。】:
现更正为:【5.2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
用提取和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
安装工程造价为 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
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 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5%”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计
入到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予增加 】;
招标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招标清单,并积极响应招标公告、澄清公告及
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那曲聂荣聂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堆龙德庆区东嘎东路1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香格里拉大道雅砻阳关花园3-53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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