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尼木县基层群众文化交流交往交融教育实践基地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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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尼木县基层群众文化交流交往交融教育实践基地项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尼木县基层群众文化交流交往交融教育实践基地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897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尼木县基层群众文化交流交往交融教育实践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8971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援藏资金4600万元,招标人为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中华文化广场舞台配套用房、尼木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实践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广场、民俗文化广场、儿童游乐广场、休闲广场及景观绿化、附属设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尼木县基层群众文化交流交往交融教育实践基地项目: 1、项目性质:新建;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新建中华文化广场舞台配套用房、尼木文化交往交流交融实践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广场、民俗文化广场、儿童游乐广场、休闲广场及景观绿化、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批复文件)。 3、建设地点:拉萨市尼木县;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5、工期:150日历天(不含冬季休眠期);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尼木县基层群众文化交流交往交融教育实践基地项目: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项目备案按照“关于投标项目参与人员备案事宜的通知”执行)。 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考勤。 8、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2022年度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尼木县基层群众文化交流交往交融教育实践基地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3-15 19:00 -- 2024-03-22 19: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尼木县基层群众文化交流交往交融教育实践基地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10 11: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尼木县基层群众文化交流交往交融教育实践基地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4-10 11: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单位必须在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7.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限制市场行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 7.6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尼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拉萨市尼木县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8629551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堆龙德庆县柳梧新区海亮颇章小区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86295517@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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