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四方集体经合组织购置重型卡车及小型装载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四方集体经合组织购置重型卡车及小型装载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阿里地区 | 采购单位 | 革吉县革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四方集体经合组织购置重型卡车及小型装载机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西藏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革吉县革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四方集体经合组织购置重型卡车及小型装载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四方集体经合组织购置重型卡车及小型装载机项目
2、项目编号:XZHH-XZAL-2024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购置重型卡车1台、小型装载机1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合同履行地点: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
court.gov.cn/)列入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8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2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850.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西藏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21号)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磋商预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
2、以及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3、报名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做扫描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电子版与复印件交由代理机构留存,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名资料真实性存在异议的供应商需证明,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革吉县革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革吉县革吉镇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21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西藏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革吉县革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四方集体经合组织购置重型卡车及小型装载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四方集体经合组织购置重型卡车及小型装载机项目
2、项目编号:XZHH-XZAL-20240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购置重型卡车1台、小型装载机1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合同履行地点: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
court.gov.cn/)列入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8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2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850.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西藏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21号)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磋商预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
2、以及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3、报名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做扫描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电子版与复印件交由代理机构留存,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名资料真实性存在异议的供应商需证明,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报名资格。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革吉县革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革吉县革吉镇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鸿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21号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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