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那曲—青藏高原极地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一期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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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那曲市科学技术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那曲—青藏高原极地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一期项目二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那曲—青藏高原极地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一期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那曲—青藏高原极地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一期项目二次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农经〔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市科学技术局 ,建设资金来自援藏投资及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性质:新建;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中国那曲—青藏高原极地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一期项目二次占地面积15400m² (约23亩),总建筑面积8585.20m²。 一期项目包括建筑主体的土建部分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外总平、内部道路、绿化部分、光伏太阳花、光伏车棚以及电梯采购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4、资金来源:援藏投资及国家投资; 5、建设工期:12个月;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020年1月1日至今新承接或已完工至少1个建筑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至 2024年3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至 2024年3月28日23时59分,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11日11时00分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 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 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 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 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 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 明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注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3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 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4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 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委办【2019】9号) 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实行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5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藏建招【2020】58号) 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 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其他材料。 8.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 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件要求备案,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企业在关注项目、添加人员后须成功打印“项目参与人员名单”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报名有效期内进行备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市科学技术局 招标人地址:西藏自治区色尼区那曲镇辽宁路10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2号楼316室 联 系 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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