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班戈县)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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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班戈县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年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班戈县)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3年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班戈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08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班戈县)(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081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综合治理面积共计1234102亩,其中人工种草273833亩,草原改良960269亩,围栏建设236566m。班戈县综合治理面积274500亩,其中人工种草51500亩,草原改良223000亩,围栏建设130500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班戈县):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综合治理面积共计1234102亩,其中人工种草273833亩,草原改良960269亩,围栏建设236566m。班戈县综合治理面积274500亩,其中人工种草51500亩,草原改良223000亩,围栏建设130500m。(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与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班戈县):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 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2023年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班戈县): 获取时间: 2024-03-25 09:50 -- 2024-03-30 18:5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2023年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班戈县):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15 11: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2023年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班戈县): 开标时间: 2024-04-15 11: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藏建市管 〔2019〕38号) 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藏市函【2021】4号) 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5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藏建招【2020】58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7.6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需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 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 7.7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中标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8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间不得兼任并满足相关要求。 7.9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施行关键岗位考勤。 7.10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11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除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再将施工员、质量员、劳务员等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人响应承诺事项。 7.12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投标文件无效。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曲市林业和草原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班戈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自治区班戈县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香格里拉大道雅砻阳关花园3-53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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