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当雄县格达乡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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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当雄县格达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三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当雄县格达乡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当雄县格达乡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12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当雄县格达乡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128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281.23万元,招标人为当雄县格达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综合服务楼2774.56平方米,道路硬化1650.93平方米,毛石挡墙145米以及给排水、电气、绿化等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当雄县格达乡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 2.1项目名称:当雄县格达乡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服务楼2774.56平方米,道路硬化1650.93平方米,毛石挡墙145米以及给排水、电气、绿化等附属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建设地点:当雄县格达乡小学北侧。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当雄县格达乡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2021年3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通过审核。 3.4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考勤。 3.5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 【2022】155号)文件的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当雄县格达乡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3-28 00:00 -- 2024-04-03 23:59,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当雄县格达乡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4-22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当雄县格达乡村集体经济示范带动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4-22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招标文件已经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LS202499 。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5、投标人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和相关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当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当雄县格达乡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格达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三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2栋204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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