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旺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西藏东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XZWJZB-2***24***36***(招标文件编号:XZWJZB-2***24***36***)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东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姊妹山附近环城路东侧318国道旁
包组或产品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下浮率(%):2.86***************
供应商名称:吉隆弘鑫汽车美容
供应商地址:吉隆县吉隆镇冲堆村***14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下浮率(%):5.*********************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普思丽、邓传力、杨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分别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以人民币结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与甲方约定标准进行支付,本项目一标包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金额:35******元,二标包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金额:45******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一标包成交供应商:西藏东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标下浮比例2.86%,中标折扣率为:97.14%;一标包具体评分为:西藏东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89.******分、三江进口汽修厂53.13分、安达进口汽修厂46.83分。
二标包成交供应商:根据下浮比例5%,中标折扣率为:95%,二标包具体评分为:吉隆弘鑫汽车美容44.33分、吉隆兴隆汽车修理厂42.35分、吉隆名雅汽修汽配42.26分;
2、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旺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3栋4***1号
联系方式:*** 153***8******7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东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姊妹山附近环城路东侧318国道旁
包组或产品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下浮率(%):2.86***************
供应商名称:吉隆弘鑫汽车美容
供应商地址:吉隆县吉隆镇冲堆村***14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下浮率(%):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西藏东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日喀则市区专业修理厂)采购项目一标包 | 为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所有公务车辆提供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服务内容包括: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中清单所提供的所有车型及配件和常用辅料等服务。 | 1.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紧急维修服务,日喀则市区范围内,维修响应到达时间不得超2小时; 2.提供免费上门车辆故障检查服务,接到报检电话后,在市区内1小时内到达甲方车辆地点; 3.日常维护保养,提供免费上门取车、送车服务; 4.中标后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车辆维修保密协议》,并在维修过程中遮挡号牌、单位标识等信息,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5.乙方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送修车辆转送其他企业维修; 6.维修车辆拆换的旧零部件,应包装好并退回甲方,如旧零部件存在污染、有毒等情况,根据甲方同意,交由乙方折旧处理,根据拆旧零件情况一并报销发票,并向甲方提供维修图片、视频记录; 7.乙方严禁擅自将招标人车辆驶离修理场所; 8.在车辆维修过程中,乙方严禁以任何名义出现虚增项目、少修多收、巧立名目、多摊工时、虚开发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9.维修车间机修工位需有监控,根据甲方需求(如有),维修录像随时能够调取,录像资料至少保存1年以上; 1***.乙方为甲方提供优先车辆维修服务,且大修5-7天、中修3-4天、小修1天内完成; 11.提供24小时道路救援和拖车服务,日喀则市以内及市外6***公里,故障车辆免费拖车服务; 12.乙方设立专人24小时抢修及拖车服务,在日喀则市内发生车辆故障,乙方承诺6***分钟内响应甲方的售后服务要求,并在响应后1小时内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车辆维修。 13.维修采取上门服务和进场维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修车辆需到乙方地点维修时,双方要交接清楚;车辆在维修期间出现的额外损坏由乙方负责。 14.乙方派出的维修师傅具必须有相关维修资质和经验。 15.对甲方检修车辆必须做到随到随修,并确保修车质量和售后服务,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修车范围,若擅自扩大修车范围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零配件质量和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自接收待修汽车至完工交付甲方前,除因维修或检修外,不得动用在修汽车。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造成汽车损坏或报废的,负责修理并赔偿损失。 17.甲方的汽车修配每年建立一个档案,修后及时填写修配情况并登记,并由本车驾驶员或指定人员签名。 |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一年,当年合同到期后对履约及服务保障情况进行评价、评估,合格后续签合同一年,总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 1.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17)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21年第18号)的标准。 3.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4.各类维修设备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14)标准 5.符合国家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吉隆弘鑫汽车美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吉隆镇专业修理厂)采购项目二标包 | 为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所有公务车辆提供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服务内容包括: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中清单所提供的所有车型及配件和常用辅料等服务。 | 1.提供上门维修服务、紧急维修服务,吉隆镇范围内,维修响应到达时间不得超2小时; 2.提供免费上门车辆故障检查服务,接到报检电话后,在吉隆镇内1小时内到达甲方车辆地点; 3.日常维护保养,提供免费上门取车、送车服务; 4.中标后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车辆维修保密协议》,并在维修过程中遮挡号牌、单位标识等信息,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5.乙方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送修车辆转送其他企业维修; 6.维修车辆拆换的旧零部件,应包装好并退回甲方,如旧零部件存在污染、有毒等情况,根据甲方同意,交由乙方折旧处理,根据拆旧零件情况一并报销发票,并向甲方提供维修图片、视频记录; 7.乙方严禁擅自将招标人车辆驶离修理场所; 8.在车辆维修过程中,乙方严禁以任何名义出现虚增项目、少修多收、巧立名目、多摊工时、虚开发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9.维修车间机修工位需有监控,根据甲方需求(如有),维修录像随时能够调取,录像资料至少保存1年以上; 1***.乙方为甲方提供优先车辆维修服务,且大修5-7天、中修3-4天、小修1天内完成; 11.提供24小时道路救援和拖车服务,吉隆镇以内及吉隆镇外6***公里,故障车辆免费拖车服务; 12.乙方设立专人24小时抢修及拖车服务,在吉隆镇内发生车辆故障,乙方承诺6***分钟内响应甲方的售后服务要求,并在响应后1小时内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车辆维修。 13.维修采取上门服务和进场维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修车辆需到乙方地点维修时,双方要交接清楚;车辆在维修期间出现的额外损坏由乙方负责。 14.乙方派出的维修师傅具必须有相关维修资质和经验。 15.对甲方检修车辆必须做到随到随修,并确保修车质量和售后服务,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修车范围,若擅自扩大修车范围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零配件质量和技术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自接收待修汽车至完工交付甲方前,除因维修或检修外,不得动用在修汽车。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照价赔偿油料等直接损失,造成汽车损坏或报废的,负责修理并赔偿损失。 17.甲方的汽车修配每年建立一个档案,修后及时填写修配情况并登记,并由本车驾驶员或指定人员签名。 |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一年,当年合同到期后对履约及服务保障情况进行评价、评估,合格后续签合同一年,总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 1.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17)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21年第18号)的标准。 3.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4.各类维修设备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14)标准 5.符合国家或相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普思丽、邓传力、杨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分别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以人民币结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与甲方约定标准进行支付,本项目一标包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金额:35******元,二标包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金额:45******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一标包成交供应商:西藏东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标下浮比例2.86%,中标折扣率为:97.14%;一标包具体评分为:西藏东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89.******分、三江进口汽修厂53.13分、安达进口汽修厂46.83分。
二标包成交供应商:根据下浮比例5%,中标折扣率为:95%,二标包具体评分为:吉隆弘鑫汽车美容44.33分、吉隆兴隆汽车修理厂42.35分、吉隆名雅汽修汽配42.26分;
2、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旺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3栋4***1号
联系方式:*** 153***8******7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