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城关公安分局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城关公安分局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城关公安分局车辆维修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4-19558
项目名称:城关公安分局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万元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详见采购需求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一类汽车维修《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
三、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11时4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室(详见电子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以下任一情形,其响应将被拒绝:
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③供应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潜在供应商代表不需前往开标现场,只需按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即可,未参加或未完整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对本项目开标会议流程及结果无异议。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
地址:拉萨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海亮祥云华府A6栋-2-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城关公安分局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4-19558
项目名称:城关公安分局车辆维修服务定点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万元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详见采购需求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一类汽车维修《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
三、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11时4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室(详见电子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以下任一情形,其响应将被拒绝:
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③供应商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潜在供应商代表不需前往开标现场,只需按时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即可,未参加或未完整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对本项目开标会议流程及结果无异议。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根据招投标系统平台推荐的选择其中一种可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平台)。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拉萨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
地址:拉萨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海亮祥云华府A6栋-2-1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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