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尼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技术评审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拉萨市 发布日期: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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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拉萨市 采购单位 尼木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尼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技术评审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尼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技术评审采购(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在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海亮祥云华府A6栋-2-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HJ-LSCG-20240401
项目名称:尼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技术评审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要求对2024年度尼木县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第三方评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送审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初步审查;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议、组织评审现场查勘、对通过复核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起草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初稿,并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技术评审意见负总责;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做好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的档案管理和报送工作,建立年度台账;配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设施专项验收、配合有关监督检查工作;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伴随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是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4月25日的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30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到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海亮祥云华府A6栋-2-101)处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85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件)。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无关联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5)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和社保。
注: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留存。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地点:拉萨市空港佰翔花园酒店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空港佰翔花园酒店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木县水务局
地   址:拉萨市尼木县人民路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海亮祥云华府A6栋-2-1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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