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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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山南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关于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进一步规范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流程、提高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关于招标投标的相关文件、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选择的原则,现对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管理的公路建设项目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1、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1.2、征集人: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二、被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2.1、本次征集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公司章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0个工程类或公路类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业绩应提供尽提供(此项将作为我中心后续选取招标代理服务的重要依据),业绩证明材料以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二)提供近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
(三)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四)具备招投标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等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近三年内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2.2、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情形。
2.3、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征集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最多允许有一家报名提交相关资料。
2.4、根据国家部委、区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有市场禁入(或限制)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有被西藏自治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与西藏建设市场招标代理业务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禁止纳入征集报名。
2.5、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征集申请。
2.6、由各单位自行对上述情形的真实情况进行承诺,网站查询需附截图证明材料;
2.7、由各单位就以上内容提交的信誉声明,我方保留查询以上信誉记录的权利。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征集资格,我中心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报名条件
3.1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者,在2024年4月23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3:00分,下午15:30分至18:30分递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至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报名表原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被征集人应按本公告“二、被征集人资格要求”的顺序编制,格式自拟,须对本公告“二、被征集人资格要求”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报名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8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征集,不限名额,限定为7个工作日。
5.4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南市乃东区格桑路36号山南市交通运输局院内2号楼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二楼前期工作办公室(不接受邮寄等方式)。
5.5本次征集的招标代理名单有效期暂定为1年,在此期间如发生政策性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征集发布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xizang.gov.cn/)公开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8986189265(工作日电话联系)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格桑路36号山南市交通运输局院内2号楼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二楼前期工作办公室
一、征集范围
1.1、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1.2、征集人: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二、被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2.1、本次征集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公司章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0个工程类或公路类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业绩应提供尽提供(此项将作为我中心后续选取招标代理服务的重要依据),业绩证明材料以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及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二)提供近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
(三)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四)具备招投标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等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近三年内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2.2、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情形。
2.3、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征集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最多允许有一家报名提交相关资料。
2.4、根据国家部委、区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有市场禁入(或限制)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有被西藏自治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与西藏建设市场招标代理业务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禁止纳入征集报名。
2.5、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征集申请。
2.6、由各单位自行对上述情形的真实情况进行承诺,网站查询需附截图证明材料;
2.7、由各单位就以上内容提交的信誉声明,我方保留查询以上信誉记录的权利。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征集资格,我中心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报名条件
3.1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者,在2024年4月23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3:00分,下午15:30分至18:30分递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至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报名表原件、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的组成
被征集人应按本公告“二、被征集人资格要求”的顺序编制,格式自拟,须对本公告“二、被征集人资格要求”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报名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8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征集,不限名额,限定为7个工作日。
5.4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南市乃东区格桑路36号山南市交通运输局院内2号楼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二楼前期工作办公室(不接受邮寄等方式)。
5.5本次征集的招标代理名单有效期暂定为1年,在此期间如发生政策性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征集发布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xizang.gov.cn/)公开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8986189265(工作日电话联系)
地 址:山南市乃东区格桑路36号山南市交通运输局院内2号楼山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二楼前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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