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硼砂场(G317线)至双湖县城公路改建工程K200+196.977-K200+800段(水毁段)灾后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硼砂场(G317线)至双湖县城公路改建工程K200+196.977-K200+800段(水毁段)灾后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硼砂场(G317线)至双湖县城公路改建工程K200+196.977-K200+800段(水毁段)灾后重建项目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55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硼砂场(G317线)至双湖县城公路改建工程K200+196.977-K200+800段(水毁段)灾后重建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藏交发【2024】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班戈县境内硼砂场(G317线)至双湖县城K200+196.977-K200+800段。
2.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路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本招标项目为新建大桥327米/座,上部结构采用16*20米预应力T梁,板高150厘米,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柱式墩、桩柱式桥台。
2.3计划工期为:2024年9月15日前完工。
2.4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组,全一标段,标段组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2.6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二至附表九,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本规定仅适用于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注:截至2024年4月30日00时00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24年4月30日00时00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30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它事项
其它: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招标代理发起解密后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2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滨河路雅喜阳光花园南28栋
联 系 人:***
电 话:18089926138(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硼砂场(G317线)至双湖县城公路改建工程K200+196.977-K200+800段(水毁段)灾后重建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藏交发【2024】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班戈县境内硼砂场(G317线)至双湖县城K200+196.977-K200+800段。
2.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路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本招标项目为新建大桥327米/座,上部结构采用16*20米预应力T梁,板高150厘米,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柱式墩、桩柱式桥台。
2.3计划工期为:2024年9月15日前完工。
2.4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组,全一标段,标段组及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2.6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二至附表九,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本规定仅适用于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注:截至2024年4月30日00时00分,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24年4月30日00时00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30日00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它事项
其它: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招标代理发起解密后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2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滨河路雅喜阳光花园南28栋
联 系 人:***
电 话:18089926138(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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