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巩固提升二期附属配套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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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阿里地区 | 采购单位 | 日土县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昌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巩固提升二期附属配套建设项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巩固提升二期附属配套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54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巩固提升二期附属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542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招标人为日土县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公共厕所(3座)共计185.49平方米,水厕(112户)共计582.40平方米,大门112.00座,院内硬化10238.04 平方米,围墙3706.80米;新建道路工程包含:车行道23391.50 平方米,人行道4714.00平方米,入户路7148.20平方米,车行道路沿石13888.60米,标线及标志牌1项,土石方工程20856.91立方米;新建室外附属工程包含:垃圾桶80个,标识标牌30个,植草砖铺装2016.00平方米,给排水工程1 项,架空线路1项,太阳能路灯154套,室外监控1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巩固提升二期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日土县; 2.建设规模:新建公共厕所(3座)共计185.49平方米,水厕(112户)共计582.40平方米,大门112.00座,院内硬化10238.04 平方米,围墙3706.80米;新建道路工程包含:车行道23391.50 平方米,人行道4714.00平方米,入户路7148.20平方米,车行道路沿石13888.60米,标线及标志牌1项,土石方工程20856.91立方米;新建室外附属工程包含:垃圾桶80个,标识标牌30个,植草砖铺装2016.00平方米,给排水工程1 项,架空线路1项,太阳能路灯154套,室外监控1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巩固提升二期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巩固提升二期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4-27 10:00 -- 2024-05-06 1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巩固提升二期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5-17 10: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日土县热帮乡龙门卡村民族村寨巩固提升二期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5-17 10: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单位必须在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3本项目按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件),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吸纳高校毕业生。 4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优化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在我区承揽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62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心(阿里地区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日土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阿里地区日土县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7246305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昌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里地区河北路(农业银行)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37041643@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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