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石油西藏阿里销售分公司先遣乡加油站新建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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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阿里地区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阿里销售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西藏阿里销售分公司先遣乡加油站新建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石油西藏阿里销售分公司先遣乡加油站新建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西藏阿里销售分公司先遣乡加油站新建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8726003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Y24-XN522-GC0084-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藏阿里销售分公司先遣乡加油站新建项目(第二次招标)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阿里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西藏阿里销售分公司先遣乡加油站新建项目(第二次招标)。 2 招标范围及数量:中国石油西藏阿里销售分公司先遣乡加油站新建项目(第二次招标)。(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场区土方工程、场区平整、新建围墙、新建水井等附属工程,新建非承重罐区一座;新建型钢罩棚一座;新建一层框架结构站房一座,建筑面积172.26平方米;新建一层员工周转房一座,设置5个套间(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施工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西北方向的先遣乡国道216线西侧。 4 施工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进场,进场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 5 质量要求:合格。 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7 招标控制价为:***.00元。控制价中含9%增值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以上控制价为该项目包含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该项目所需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现场踏勘产生的费用、管道敷设费用(如有)、市政等通道占用费用、临时征地费、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费、安全生产费、临时设施费、施工费、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材料采购运输费、材料保管费(含甲供设施保管)、措施费、规费、税金、保险及利润等合同约定的所有费用、责任、义务;其中暂列金235761.56元,施工税金费率为9%、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费取费按标准进行计取,以上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需按照清单列明的项目及西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计价标准填报,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报价不得缺漏、漏报或改变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以中标人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单价为准,当出现设计变更时根据清单计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3.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安(B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 3.2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且应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 3.3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社保缴纳情况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4.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至少应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若成立时间为2022年以后的,提供成立至今完整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影印件。若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5.具有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1个及以上加油站施工业绩(包括新建,改扩建),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 6.承诺要求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未提供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若为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的承包商,投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自行组织到现场进行施工内容及工程量踏勘、复核,如未开展踏勘工作,视为投标单位自动承认施工图纸及清单工程量内容,并以承诺书的形式提供,不提供视为放弃投标。 承诺未发生因质量问题、信用问题、投标过程存在违规问题导致被招标人停止中标资格、停止付款、列入失信人名单、解除合同等情况,如果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承诺不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招标人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3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若投标人在中标后参与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出现违约、工期延误、重大质量事故、HSE事故、考核不合格等,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投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人员驻场管理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藏油销字〔2023〕159号)要求,如有违反进行违约追究,详见合同模板。 投标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施工管理,我公司有权对不符合《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藏油销字〔2018〕33号)进行违约追责。 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质、证照、合同、业绩行为或有其他虚假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废除招标结果,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投标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投标人须承诺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在实施阶段违背以上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7.信誉要求: 近三年(指2021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社会信誉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信息选项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依次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完整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近三年(指2021年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社会信誉良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依次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完整截图(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与招标人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款、运输款行为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法律诉讼的单位;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的;与招标人项目合同履行过程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已纳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5月1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10日00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9时5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交 50000 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阿里销售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71号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wy_xnf@163.com(优先通过邮件方式联系)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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