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某部既有设施升级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工程监理需求公示(2024-JKDWLF-G1002)(第1包)
【招标预告】某部既有设施升级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工程监理需求公示(2024-JKDWLF-G1002)(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阿里地区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既有设施升级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工程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既有设施升级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KDWLF-G1002(GXTC-A1-24510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既有设施升级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单位为某部,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西藏阿里(海拔高度约5000米)
(2)工程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工程投资估算:约350万元
(4)招标范围:完成建设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
(5)监理服务期限:150日历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提供《关于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监理工程投标申请的答复》),提供近一年(2023年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专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时,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一年(2023年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监理员;同时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监理培训证书,近一年(2023年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成立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及竣工日期等关键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人员、业绩互不通用。
4、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4.1申领时间: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申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4.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按顺序依次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承诺书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9)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关于财务状况的承诺书原件;
(11)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13)潜在投标人认为根据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如有);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投标人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资料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4获取方式
(1)线下申领。投标人代表携带申领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建议不要胶装,以便资料存档)赴申领地点申领招标文件,经资料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2)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列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邮箱:gxxj_dr@163.com;电话:*** 。
4.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6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开 户 行 号:104881004032
帐 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请注意:投标人代表携带申领招标文件相关材料赴申领地点,经资料审核合格后方可汇入或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并申领招标文件,不接受资料审核合格前自行汇入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16时3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A座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在投标单位近一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新疆和田
监督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769917261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 系 人:***、于海臣
手 机 号 码:*** 丁、18199185399(于)0991-2329176
固 定 电 话:0991-2329176
传 真 号 码:0991-2329136
电 子 邮 箱:gxxj_dr@163.com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KDWLF-G1002(GXTC-A1-24510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既有设施升级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工程监理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单位为某部,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西藏阿里(海拔高度约5000米)
(2)工程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工程投资估算:约350万元
(4)招标范围:完成建设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
(5)监理服务期限:150日历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提供《关于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其他监理工程投标申请的答复》),提供近一年(2023年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具备监理培训证书,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专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时,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一年(2023年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监理员;同时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和监理培训证书,近一年(2023年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2)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成立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及竣工日期等关键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人员、业绩互不通用。
4、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4.1申领时间: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申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4.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按顺序依次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承诺书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9)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关于财务状况的承诺书原件;
(11)近三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13)潜在投标人认为根据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如有);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投标人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资料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4获取方式
(1)线下申领。投标人代表携带申领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建议不要胶装,以便资料存档)赴申领地点申领招标文件,经资料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2)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列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邮箱:gxxj_dr@163.com;电话:*** 。
4.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6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开 户 行 号:104881004032
帐 号:10704557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请注意:投标人代表携带申领招标文件相关材料赴申领地点,经资料审核合格后方可汇入或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并申领招标文件,不接受资料审核合格前自行汇入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1日16时3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A座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在投标单位近一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新疆和田
监督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769917261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 系 人:***、于海臣
手 机 号 码:*** 丁、18199185399(于)0991-2329176
固 定 电 话:0991-2329176
传 真 号 码:0991-2329136
电 子 邮 箱:gxxj_d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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