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标线修复修复性养护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标线修复修复性养护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标线修复修复性养护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编号:HXZB-XZ-240504 )
1.采购条件
1.1 本采购项目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标线修复修复性养护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资金来源及比例: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内容标线修复修复性养护。内容包括:1.地面减速振荡标
线(红色)262.5㎡、2.地面减速振荡标线(白色)708.75㎡、3. 白色实
线13393㎡、4.白色虚线4314.6㎡ 、5.黄色虚线428.4 ㎡、6.旧标线清
除19107㎡、7.增韧剂、流变剂、抗老化剂、降黏剂合计6.3吨(配合比
例由业主指导)。等项目预算额约155.77万元。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合格,通过招标人验收。
2.5安全目标:施工作业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相关要求,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达标率1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各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 (2020-2022 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
3.1.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交安工程、路面标线施工)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1.4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至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各供应商不得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交通运输部及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1.5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交安工程、路面标线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包含路面标线施工)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1.6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1.7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3.1.8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无。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申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8日,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香巴拉豪庭5栋2单元502室)持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经办人社保证明材料(须为本公司人员)购买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4.2采购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南路23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香巴拉豪庭5栋2单元5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
1.采购条件
1.1 本采购项目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标线修复修复性养护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资金来源及比例: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内容标线修复修复性养护。内容包括:1.地面减速振荡标
线(红色)262.5㎡、2.地面减速振荡标线(白色)708.75㎡、3. 白色实
线13393㎡、4.白色虚线4314.6㎡ 、5.黄色虚线428.4 ㎡、6.旧标线清
除19107㎡、7.增韧剂、流变剂、抗老化剂、降黏剂合计6.3吨(配合比
例由业主指导)。等项目预算额约155.77万元。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合格,通过招标人验收。
2.5安全目标:施工作业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相关要求,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达标率1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须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各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 (2020-2022 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
3.1.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交安工程、路面标线施工)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1.4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至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各供应商不得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交通运输部及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均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1.5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交安工程、路面标线施工)施工项目负责人(包含路面标线施工)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1.6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1.7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3.1.8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无。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申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8日,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香巴拉豪庭5栋2单元502室)持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经办人社保证明材料(须为本公司人员)购买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4.2采购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1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日喀则养护中心
地 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南路23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香巴拉豪庭5栋2单元5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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