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二次)竞争性配置公告
【招标公告】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二次)竞争性配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山南市 | 采购单位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乃东区亚堆乡才朋村风力发电+储能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二次)竞争性配置公告
1. 竞配条件
为科学合理配置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22〕22号)、《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藏发改能源〔2023〕42号)、《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302号)、《山南市清洁能源资源竞争性配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山发改能源〔2023〕174号)、《山南市2024年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2024年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文件精神,经与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沟通,并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为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提升投资收益、增加企业投资积极性,现将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第一次竞争性配置中的第5、第6标段规模合并,以原第5标段场址为基础并扩大开发范围,对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配置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投标申报。
2. 竞配项目概况和要求
2.1 项目名称: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二次)竞争性配置。
2.2 竞配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保障性并网风力发电项目总规模80MW,共1个标段。
2.3 标段名称:乃东区亚堆乡才朋村风力发电+储能项目。
2.4 竞配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风力发电机组、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等。
2.5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通过竞配获得项目建设指标的投资主体应在取得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2025年10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未按照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山南市人民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配置的项目指标,并对指标进行重新配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2.6 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本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西藏自治区保障性并网项目相关政策执行。
2.7 储能系统要求:储能配置不低于西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相关要求。
2.8 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风力发电项目在建设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场址、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若确需变更或转让的,应在取得项目所在县(区)政府和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许可后,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3. 申报企业要求
3.1 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申报企业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3.3 一个企业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含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及其下级公司)参与本次竞配所有风力发电项目申报。对不同投资主体是否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认定,以《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为依据。鼓励以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为主体参与申报。
3.4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报。
3.5 本次竞配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3.6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至少有1个控股持有的国内集中式光伏或风力发电装机业绩。
3.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申报项目所需投入的法定最低资本金,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8 其他要求:
(1) 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 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不存在违反西藏自治区“四件大事”政策并引发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形,包括: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在自治区内能源项目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未按承诺落实地方利益共享机制的、企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
(3) 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自治区内不存在取得新能源项目备案文件后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情形。
(4) 申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 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 竞配文件的获取
4.1 竞配文件的发售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有意参加申报者,请于发售期内每日9:30至17:30(北京时间)至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山南徽韵科技文化中心三楼)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请携带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及汇款凭证。
4.2 本标段竞配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请提前办理银行汇款,不接受其它付款方式。付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莲花河支行
银行户名:中设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332456012730
4.3 在办理竞配文件购买时,请按竞配公告内容在备注栏/摘要栏注明所申报项目简称,同时注明公司简称、用途(文件费)。因标注不清导致未能及时查收造成无法申报或无法办理退款等手续的风险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5. 申报文件的递交
5.1 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 申报文件递交地点: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山南徽韵科技文化中心三楼)。申报文件应采用面呈方式送达至指定地点。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介
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shn.ggzy.xizang.gov.cn)。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配置单位和服务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配置单位: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西藏山南市乃东路15号
服务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中设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
联 系 人:王毓斌、朱金阳
电 话:010-89162711、010-58385176
邮 箱:wangyb@cmec.com
1. 竞配条件
为科学合理配置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22〕22号)、《关于促进西藏自治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藏发改能源〔2023〕42号)、《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藏发改能源〔2023〕302号)、《山南市清洁能源资源竞争性配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山发改能源〔2023〕174号)、《山南市2024年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和西藏自治区2024年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文件精神,经与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沟通,并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为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提升投资收益、增加企业投资积极性,现将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第一次竞争性配置中的第5、第6标段规模合并,以原第5标段场址为基础并扩大开发范围,对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配置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投标申报。
2. 竞配项目概况和要求
2.1 项目名称:山南市2024年风力发电项目(二次)竞争性配置。
2.2 竞配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保障性并网风力发电项目总规模80MW,共1个标段。
2.3 标段名称:乃东区亚堆乡才朋村风力发电+储能项目。
2.4 竞配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风力发电机组、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等。
2.5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通过竞配获得项目建设指标的投资主体应在取得备案后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2025年10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未按照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山南市人民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配置的项目指标,并对指标进行重新配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2.6 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本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西藏自治区保障性并网项目相关政策执行。
2.7 储能系统要求:储能配置不低于西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相关要求。
2.8 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风力发电项目在建设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场址、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若确需变更或转让的,应在取得项目所在县(区)政府和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许可后,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3. 申报企业要求
3.1 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申报企业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3.3 一个企业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含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及其下级公司)参与本次竞配所有风力发电项目申报。对不同投资主体是否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认定,以《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为依据。鼓励以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为主体参与申报。
3.4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报。
3.5 本次竞配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3.6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至少有1个控股持有的国内集中式光伏或风力发电装机业绩。
3.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申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申报项目所需投入的法定最低资本金,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8 其他要求:
(1) 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 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不存在违反西藏自治区“四件大事”政策并引发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形,包括: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在自治区内能源项目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未按承诺落实地方利益共享机制的、企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
(3) 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自治区内不存在取得新能源项目备案文件后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情形。
(4) 申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 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 竞配文件的获取
4.1 竞配文件的发售期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有意参加申报者,请于发售期内每日9:30至17:30(北京时间)至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山南徽韵科技文化中心三楼)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请携带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及汇款凭证。
4.2 本标段竞配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请提前办理银行汇款,不接受其它付款方式。付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莲花河支行
银行户名:中设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332456012730
4.3 在办理竞配文件购买时,请按竞配公告内容在备注栏/摘要栏注明所申报项目简称,同时注明公司简称、用途(文件费)。因标注不清导致未能及时查收造成无法申报或无法办理退款等手续的风险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5. 申报文件的递交
5.1 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 申报文件递交地点: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山南徽韵科技文化中心三楼)。申报文件应采用面呈方式送达至指定地点。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将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介
山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shn.ggzy.xizang.gov.cn)。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配置单位和服务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配置单位: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西藏山南市乃东路15号
服务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中设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
联 系 人:王毓斌、朱金阳
电 话:010-89162711、010-58385176
邮 箱:wangyb@cm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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