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阿里地区 发布日期:2024-05-16

【招标公告】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阿里地区 采购单位 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宸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二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988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09884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招标人为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防护堤共3504米,其中:防护堤1段右岸752米、左岸752米,防护堤2段右岸536米、左岸536米,防护堤3段右岸473米、左岸455米;河道疏浚1775米及其配套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二次):
2.1工程内容:新建防护堤共3504米,其中:防护堤1段右岸752米、左岸752米,防护堤2段右岸536米、左岸536米,防护堤3段右岸473米、左岸455米;河道疏浚1775米及其配套设施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二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 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二次):
获取时间: 2024-05-15 18:30   --  
 2024-05-22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二次):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06-06
1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加木村防洪治理项目(二次):
开标时间: 2024-06-06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交费,责任自负。
7.2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7.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并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单位必须在发起解密后3O分钟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宸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51号二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36054877@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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