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日土县人民法院新建互联网法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阿里地区
发布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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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阿里地区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日土县人民法院新建互联网法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日土县人民法院新建互联网法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LCG-XZHX-2024012)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日土县人民法院新建互联网法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68.99837万元,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数字庭审主机(国产化版本)、嵌入式录播控制软件等及装修工程和系统集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日土县人民法院新建互联网法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日土县人民法院新建互联网法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 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
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
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7日10时00分到2024年05月23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到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象雄路2排1号)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日土县人民法院新建互联网法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里地区象雄路2排1号获取
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CG-XZHX-2024012
项目名称:日土县人民法院新建互联网法庭项目
预算金额:***.70 元
最高限价:***.70 元
采购需求:数字庭审主机(国产化版本)、嵌入式录播控制软件等及装修工程和系统集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
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
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
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象雄路2排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5点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15点00分
地点: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招标公告第二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纪录网站截图(需体现公司信息、法定代表人
和授权委托人身份信息并加盖公章)。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公司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查验,同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后留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日土县人民法院
地 址:西藏阿里地区日土县园林路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象雄路2排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炙袜 (签名)
程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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