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尼玛县玉彭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
所属地区:西藏那曲市
发布日期:2024-05-24
【招标公告】尼玛县玉彭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尼玛县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尼玛县玉彭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尼玛县玉彭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XZZB-HBTD-ZB-2024011)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尼玛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尼玛县玉彭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246.4万元,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地点:尼玛县玉彭寺;工程规模:修缮主殿403.52m²、经书殿43m°、文物
库房199.51m²、玛尼拉康18.57m²;计划工期:3个月;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所含全部内容;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尼玛县玉彭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尼玛县玉彭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3日10时00分到2024年05月2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
以下资料及证件(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4)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5)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财务
审计报告(6)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7)
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社保证明。注以上资料须无线胶装成册,第(1)至(2)项及
各人员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其余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比选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七、其他
尼玛县玉彭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
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ZZB-HBTD-ZB-2024011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尼玛县玉彭寺修缮保护工程项目已由尼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
【2024】2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法人为尼
玛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尼玛县玉彭寺;
2.2工程规模:修缮主殿403.52m²、经书殿43m²、文物库房199.51m²、玛尼拉康18.57m³;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 月23日至2024年 05 月27 日,每日上午10
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天
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2020-2022 或2021-2023)财务审计报告;
(6)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
(7)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社保证明。
注以上资料须无线胶装成册,第(1)至(2)项及各人员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其余资料提
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那曲市尼玛县 地址:拉萨市长兴都汇写字楼703
电 话: *** 联系人: ***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尼玛县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长兴都汇写字楼703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至∽才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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