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噶尔县农牧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工程项目(EPC+O)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阿里地区 发布日期: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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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阿里地区 采购单位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噶尔县农牧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工程项目(EPC+O)模式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噶尔县农牧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工程项目(EPC+O)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噶尔县农牧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工程项目(EPC+O)模式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噶尔县农牧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工程项目(EPC+O)模式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为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噶尔县农牧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工程项目(EPC+O)模式
2.2. 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完成农牧产品交易中心、动力中心及相关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工程内容,农牧产品交易中心面积 12296.28平方米,动力中心面积 1500.30 平方米,容积率 0.95,建筑密度 36%,绿地率 31%。
2.4. 预计投资估算总价:4900.00万元(含所有费用)。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安装、物资(设备)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运营等。
2.6.1.项目设计(包括不限于)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设计及施工图图审;设计成果需满足现行的标准规范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招标人的要求。策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室内外装修方案设计、周边配套工程方案设计提升、施工图设计、现场设计技术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项目设计成果文件的评审、论证、报批报建等。
2.6.2.物资采购(包括不限于)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6.3.项目施工:具体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施工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物资采购、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到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4.项目运营: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经营管理等工作,具体运营内容按运营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2.7.质量要求:
2.7.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计划工期:12个月,运营期限20年。
2.9.项目运营投资回报率: / 。
3、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资格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运营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2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4施工及设计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备案通过,附网站截图,区外企业还需提供工程建设区外企业报送回执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只接受以运营方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4.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26日23点00分至 2024年07月 03日23点59分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7月19日10时4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
8.2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使用企业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盖章、签字或使用电子签章(签字)均认可。
8.3 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财政局 
地 址:阿里地区噶尔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东城金座2栋1单元13楼
联 系人:***
电 话:***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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