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察隅县人民医院眼科及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

所属地区:西藏林芝市 发布日期: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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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林芝市 采购单位 察隅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察隅县人民医院眼科及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察隅县人民医院眼科及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察隅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序号
拟采购产品名称
拟采购产品预算金额
1
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60万元
2
裂隙灯生物显微镜
50万元
3
手持式眼压计
5万元
4
电脑验光仪
15万元
5
眼科手术显微镜
70万元
6
耳鼻喉综合治疗台(含额镜、配套器械)
40万元
7
诊断型听力计
20万元
8
声导抗仪
30万元

 
三、申请理由: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
四、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五、论证时间:2024年07月03日
六、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单位
职称
证书编号
1
刘奇
得助律师事务所
律师
SC1106382
2
张丽琴
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医师
SC1105388
3
张雪琴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副主任护士
SC1106434
4
王杰文
沙湾区人民医院
副主任医师
SC1105347
5
曹志林
乐山市人民医院
主任技师
SC1103012

七、其它事项: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07月19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意见函。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07月05日-2024年07月1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论证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名 称:察隅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林芝市察隅县
联系方式:1870804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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