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EPC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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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那曲市 | 采购单位 | 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EPC二标段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EPC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EPC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GJGC-202402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EPC二标段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产业0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投资(资本金+商业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性质:新建; 2.2建设地点:那曲市; 2.3标段划分: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EPC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此次招标为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EPC二标段。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EPC二标段:∆1#能源站+3#能源站EPC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供热面积94.11万㎡。招标内容包括1#能源站+3#能源站(设备工程、管网工程、地热井工程、机房工程、电气及自控工程给排水工程)及本项目242万㎡供热面积的末端工程(包括换热站、管网改造、换热器安装等)等。 2.5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以及设计的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工程相关的设备购置。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那曲市色尼区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项目EPC二标段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5.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计划工期: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合同总工期: 12个月(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验评合格标准;③采购的质量标准:产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供热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在平台“企业信息”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除采购企业外均须符合要求)。(项目备案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执行)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1日23时 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9时 4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5.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开标时间点准时参加本项目不见面开标会议。投标单位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投标单位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文件解密后一个小时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达线下开标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 文件执行。 7.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那委办〔2019〕9号) 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单位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若为联合体,需施工单位提供),住建部门对招投标单位“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单位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 (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 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藏建市管【2019】38号) 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6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在平台“企业信息”中查询有效并提供截图。(项目备案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执行)。 7.7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化学生态绿能(那曲)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浙江小区2期B区21栋4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格桑路18号海鑫国际商业广场2号楼3楼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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