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一期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第三方)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一期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第三方)询比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日喀则市 | 采购单位 | 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一期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第三方)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编号:HXZB-XZ-240603)
1.采购条件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委托,拟对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一期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第三方)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内容:国道318线友谊隧道危隧改造工程和2024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及国道216线吉隆县至热索桥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第三方)。
2.2计划工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提交合格的试验检测报告且满足(竣)交工验收要求之日止(服务期内各项检测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3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4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满足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质量等要求,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真实有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第三方)任务的能力。业绩信息应附在省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网站中无法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该工程的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证明文件。
3.1.4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近三年在交通运输部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均为B级及以上。未被评价的供应商,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1.5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拟派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5 年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验(以简历表中填报的工作经历为准);
(4)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的试验室主任业绩(人员业绩信息应附在省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的载明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中的信息或纸质版证明材料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供应商应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8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无。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日至 2024年8月6日,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香巴拉豪庭5栋2单元502室)持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经办人社保证明材料(须为本公司人员)购买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4.2采购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东路1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香巴拉豪庭5栋2单元5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
1.采购条件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委托,拟对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4年一期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第三方)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内容:国道318线友谊隧道危隧改造工程和2024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及国道216线吉隆县至热索桥段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第三方)。
2.2计划工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提交合格的试验检测报告且满足(竣)交工验收要求之日止(服务期内各项检测开始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2.3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4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满足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质量等要求,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真实有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具备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或2021-2023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1.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第三方)任务的能力。业绩信息应附在省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网站中无法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该工程的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证明文件。
3.1.4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近三年在交通运输部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均为B级及以上。未被评价的供应商,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1.5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拟派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5 年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验(以简历表中填报的工作经历为准);
(4)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的试验室主任业绩(人员业绩信息应附在省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中查询的载明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网站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中的信息或纸质版证明材料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供应商应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8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无。
3.2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日至 2024年8月6日,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东路香巴拉豪庭5栋2单元502室)持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经办人社保证明材料(须为本公司人员)购买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4.2采购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8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报名。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东路1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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