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迎宾公园二期工程(原高速检查站)项目遴选水土保持验收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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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迎宾公园二期工程(原高速检查站)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遴选事宜
迎宾公园二期工程(原高速检查站)项目已由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柳区管经【2023】161号文件批准建设,为进一步推进该项目的建设,以遴选方式选取水土保持验收单位,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单位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迎宾公园二期工程(原高速检查站)项目
2.建设地点:拉萨市高新区(柳梧新区)
3.标段划分:无标段。
4.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267.73平方米(约10.9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园铺装、绿化、原有公厕提升改造以及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室外公共服务设施、园林小品及土方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灌溉工程等。
5.工期:180工作日。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7.遴选范围:
(1)迎宾公园二期工程(原高速检查站)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单位。
(2)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内容:选取人根据国家、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关于建设期水土保持验收的有关要求完成迎宾公园二期工程(原高速检查站)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的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向拉萨市水利局提交验收总结报告。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利相关咨询或技术服务等,并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1年7月-2024年8月)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①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必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8.72万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18:3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320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务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5号楼3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55026
监督电话:0891-6855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报价需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迎宾公园二期工程(原高速检查站)项目已由拉萨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柳区管经【2023】161号文件批准建设,为进一步推进该项目的建设,以遴选方式选取水土保持验收单位,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单位进行公开遴选。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迎宾公园二期工程(原高速检查站)项目
2.建设地点:拉萨市高新区(柳梧新区)
3.标段划分:无标段。
4.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267.73平方米(约10.9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园铺装、绿化、原有公厕提升改造以及室外基础配套设施、室外公共服务设施、园林小品及土方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灌溉工程等。
5.工期:180工作日。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7.遴选范围:
(1)迎宾公园二期工程(原高速检查站)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单位。
(2)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内容:选取人根据国家、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关于建设期水土保持验收的有关要求完成迎宾公园二期工程(原高速检查站)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的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向拉萨市水利局提交验收总结报告。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利相关咨询或技术服务等,并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1年7月-2024年8月)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①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必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8.72万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18:3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320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务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5号楼3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55026
监督电话:0891-6855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报价需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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