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高新区遴选2024年第三、第四季度声环境监测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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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遴选2024年第三、第四季度声环境监测单位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遴选事宜
根据《2024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原则同意各县(区)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函》文件要求,我局需开展2024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针对2024年5月下发的《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内容,新增拉萨高新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共16个(含区域监测9个点位、道路交通监测6个点位、功能区监测1个点位),监测时间为2024年第三、四季度,现以遴选方式选取2024年第三、四季度声环境监测单位,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拉萨市高新区2024年第三、四季度声环境监测
2.监测地点:拉萨市高新区(柳梧新区)
3.工期:第三季度提交监测报告时间8月29日;
第四季度提交监测报告时间11月28日。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遴选范围:
(1)高新区2024年第三、四季度声环境监测单位。
(2)遴选范围:选取人根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有关要求完成高新区2024年第三、四季度声环境监测工作,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监测报告。
(3)监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利相关咨询或技术服务等,并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1年8月-2024年8月)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①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必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18:3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320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务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5号楼3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55026
监督电话:0891-6855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报价需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根据《2024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原则同意各县(区)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函》文件要求,我局需开展2024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针对2024年5月下发的《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内容,新增拉萨高新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共16个(含区域监测9个点位、道路交通监测6个点位、功能区监测1个点位),监测时间为2024年第三、四季度,现以遴选方式选取2024年第三、四季度声环境监测单位,遴选人为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及遴选范围
1.项目名称:拉萨市高新区2024年第三、四季度声环境监测
2.监测地点:拉萨市高新区(柳梧新区)
3.工期:第三季度提交监测报告时间8月29日;
第四季度提交监测报告时间11月28日。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遴选范围:
(1)高新区2024年第三、四季度声环境监测单位。
(2)遴选范围:选取人根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有关要求完成高新区2024年第三、四季度声环境监测工作,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监测报告。
(3)监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利相关咨询或技术服务等,并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近三年(2021年8月-2024年8月)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及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报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评审等前期工作。
6.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企业没有处于不良记录公示期内、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①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②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必须是在藏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文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报价文件需密封递交,报价人需将报价文件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写明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五、控制价
选取控制价:***元。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18:30,地点为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3206)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媒介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布栏及政务门户网站。
八、联系方式
单位:拉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地址:拉萨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5号楼3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855026
监督电话:0891-6855006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文件作废。
2.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名或选取。
3.本次报价需注明具体金额,无具体金额的报价文件作废。
4.对私自转包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5.选取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6.报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按本公告联系方式进行询问。
拉萨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市容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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