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华132-2房屋零星维修施工框架项目-林芝-电信-施工建筑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林芝市 发布日期:2024-08-20

【招标公告】新华132-2房屋零星维修施工框架项目-林芝-电信-施工建筑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林芝市 采购单位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房屋零星维修施工框架项目-林芝-电信-施工建筑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本招标项目为房屋零星维修施工框架项目-林芝-电信-施工建筑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CZB-2024-132-2),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无。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有效期为:一次性采购。
采购内容:施工建筑材料;
采购类别;物资采购;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1元(不含税);
需求类别:明细类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房屋零星维修施工框架项目-林芝-电信-施工建筑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11元(不含税),服务期限:一次性采购。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11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其他采购建议:
2.1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2人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具有竞争性决定继续评审并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2人时,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失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采用比选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2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分包合同到期后,根据本次方案(要点),结合后评估结果,对全部符合以下情形的,下一轮分包合同采用续签的方式:
1、收入合同成功续签,且收入合同对应服务内容无变化
2、原采购内容无变化且原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服务质量综合考评达到90分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投标人应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
3.1.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2.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2.10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3.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3.2.12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3.2.1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0时00分(本公司办公地点所在的全区域,严禁吸烟,如不遵守将承担一切后果)。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491798670@qq.com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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