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里片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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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阿里地区 | 采购单位 | 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宸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里片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里片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里片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10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22302 项目名称: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阿里片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18539000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执行。 2.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5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6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政策、《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政策。(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受贿记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6.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18时30分 至 2024年08月27日 18时3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1日 10时0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进行咨询。 6、本项目各项公告均在以上媒介发布。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后续请留意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是否有澄清修改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迎宾大道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宸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迎宾大道51号二楼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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