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理赔服务记录仪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理赔服务记录仪服务项目征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拉萨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理赔服务记录仪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理赔服务记录仪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理赔服务记录仪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理赔服务记录仪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M24FSPC00795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西藏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理赔服务记录仪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选定 1 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周期不低于2年的运营服务。同时,提供周期不低于2年的记录仪平台搭建、视频记录,文件上传及存储、总公司理赔运营指挥平台视频连接等技术服务。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二年。
2.5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需求及市场情况,拟定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代理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近两年(2022、2023)未出现亏损,以审计报告为准;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完税证明或相关票据)。
3.6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未胶装成册的不予报名,如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1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凡拟报名参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5.3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完成标书购买后,须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澄清问题的提出及确认:投标人须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进行招标文件澄清问题的提出及澄清确认。
5.5 视各家情况自主填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2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将文件邮寄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邮寄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22号。
6.3报名时间节点: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6日
6.4报名地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邮寄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22号
6.5 电子数字证书认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上传至人保e采管理系统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数字证书(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数字证书)。平台CA电子数字证书须在人保e采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办理,请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或确认邀请后立即进行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数字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原件或复印件要求,扫描件、影印件、照片件、截图件等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6.7 本次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人保e采管理系统(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人还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8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人须按时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参加网上开标。
6.9 评标过程中澄清问题的答复:投标人须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进行评标澄清问题的答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22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mmwd@xiz.picc.com.cn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2024年8月20日
发布时间:2024-08-2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理赔服务记录仪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理赔服务记录仪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M24FSPC00795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西藏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理赔服务记录仪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选定 1 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周期不低于2年的运营服务。同时,提供周期不低于2年的记录仪平台搭建、视频记录,文件上传及存储、总公司理赔运营指挥平台视频连接等技术服务。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二年。
2.5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分散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需求及市场情况,拟定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代理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近两年(2022、2023)未出现亏损,以审计报告为准;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完税证明或相关票据)。
3.6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内必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未胶装成册的不予报名,如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1至2024年8月23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凡拟报名参加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
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5.3 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完成标书购买后,须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澄清问题的提出及确认:投标人须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进行招标文件澄清问题的提出及澄清确认。
5.5 视各家情况自主填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2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将文件邮寄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邮寄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22号。
6.3报名时间节点: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26日
6.4报名地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邮寄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22号
6.5 电子数字证书认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上传至人保e采管理系统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数字证书(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数字证书)。平台CA电子数字证书须在人保e采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办理,请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或确认邀请后立即进行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数字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原件或复印件要求,扫描件、影印件、照片件、截图件等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6.7 本次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人保e采管理系统(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人还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8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人须按时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参加网上开标。
6.9 评标过程中澄清问题的答复:投标人须登录人保e采管理系统进行评标澄清问题的答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22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mmwd@xiz.pi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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