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尼玛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那曲市 发布日期:2024-09-26

【招标公告】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尼玛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那曲市 采购单位 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坤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尼玛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尼玛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尼玛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尼玛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尼玛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批复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23〕216号、220号、那交发〔2024〕17号、18号、19号、20号、284号、2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和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尼玛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工程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卓瓦乡鲁仁村、阿索乡亚荣村、尼玛镇俄永村、中仓乡贡玛村、央龙曲帕村、索俄布村、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实施路段一:S209线至尼玛县甲谷乡吉松村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27.241公里,本工程主线起点位于S209线至尼玛县甲谷乡东隆村公路改建工程K10+260处,终点接吉松村南侧村口;实施路段二:X640线至尼玛县卓瓦乡鲁仁村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42.135公里,本项目主线长42.029公里,起点位于卓瓦乡北部900米处,终点止于鲁仁村村委会;支线长0.106公里,起点位于主线K26+635处,终点止于那巴村;实施路段三:Y083线至尼玛县阿索乡亚荣村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5.077公里,本项目起点位于Y083线岔口处,沿既有老路布线,终点位于阿索乡亚荣村村委会;实施路段四:尼玛县尼玛镇俄永村至措木曲村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24.729公里,本项目起点位于S209线至尼玛县尼玛镇俄永村公路改建工程K11+051处,沿既有老路布线,终点位于尼玛镇措木曲村村委会;实施路段五:G317线至尼玛县中仓乡贡玛村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8.421公里,本项目起点位于G317线至夏隆村K13+547.062处,沿既有老路布线,终点位于中仓乡贡玛村村委会;实施路段六:G317线至尼玛县中仓乡央龙曲帕村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7.564公里,本项目起点位于G317线既有沥青岔口,沿既有老路布线,终点位于中仓乡央龙曲帕村村委会;实施路段七:Y092线至尼玛县中仓乡索俄布村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43.142公里,本项目起点位于Y092岔口,终点位于索俄布村;实施路段八:S302线至尼玛县军仓乡尼玛隆村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46.366公里,本项目起点位于军仓乡,终点位于尼玛隆村。以上实施路段全部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及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按照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
2.6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7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各路段详细工期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六)。
2.8监理服务期:同施工期。
2.9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本规定仅适用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具体包括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若同时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业绩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交工或竣工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
(1)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如下: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3.3.1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组投标,最多可中/个标段;
3.3.2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投/个标段,最多可中/个标段;
3.3.3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投标人最多可投/个标段,可中/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9 月 26 日至2024年 10 月 08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址:尼玛县
邮编:8532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坤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南城碧水湾7栋2单元801室
邮编:850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西藏坤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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