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吉隆县卫健委关于采购体检车、车载设备及彩超、DR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日喀则市 发布日期: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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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日喀则市 采购单位 吉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博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吉隆县卫健委关于采购体检车、车载设备及彩超、DR设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吉隆县卫健委关于采购体检车、车载设备及彩超、DR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吉隆县卫健委关于采购体检车、车载设备及彩超、DR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23194
项目名称:吉隆县卫健委关于采购体检车、车载设备及彩超、DR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19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地点: 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精神。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取消唱标环节查验投标企业参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纸质版投标函。取消评审环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要求,投标人只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出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总预算金额:741.0万元,本次采购共一个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741.00万元,采购需求:采购体检车及车载设备、彩超、DR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吉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吉隆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博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桑珠孜区城南街道珠峰东路春江花苑3栋1单元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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