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达那村公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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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西藏 昌都市 | 采购单位 | 昌都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西藏辰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达那村公路工程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达那村公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达那村公路工程监理已由昌都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达那村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昌市交(2024)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都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90%和市级配套资金5%、县级配套资金5%,项 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都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卡若区,路线起点K0+000位于位于S203线K26+260处,终点K22+386.543接S203,路线全长为22.386543公里。项目建成后可解决达那行政村公路通畅问题。(二)项目按农村公路四级(Ⅱ类)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15公里/小时。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己落实; 2.4建设地点:昌都市卡若区嘎玛乡达那村;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施工工期:(自开工起)14个月; 2.7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 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 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 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 2021年1月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 个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信息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 目名称 ”“标段类型 ”“合同价 ”“主要工程量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等栏 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若同时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业绩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详见招标文 件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 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 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 期内。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如下:具有交通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需至少 拟派1名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培训证书。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 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 ”,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 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 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 有投标资格。截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 有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和西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0 00:00:00 至 2024-11-06 00:00:00,通过互联网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10时25分,投标人应于投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 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 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 体牵头人负责。 5.3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 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都市投资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卡若区康巴商贸大厦B座12楼、13楼、14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辰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康江明居2栋2单元14-1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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