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那曲市 发布日期:2024-11-19

【招标公告】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西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那曲市 采购单位 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100MW光热+8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E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 100MW 光热+800MW 光 伏一体化项目光热部分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KT-ZB-GC-2024-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开投安多县土硕 100MW 光热+800MW 光伏一 体化项目光热部分 EPC 总承包,项目业主为西藏开投那曲河水电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 100MW 熔盐塔式光热电站位于 西藏那曲市安多县帕那镇东部约 17.5km 处,为唐古拉高山区,地貌类型为河流侵蚀堆积宽谷地貌,场址区地形较平坦,局部略 有起伏。场址海拔高程在 4645m-4657m 之间,总体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缓倾,坡度平缓,整体自然坡度约为 0.5-1.0%。区内 局部发育有宽浅冲沟,冲沟一般宽约 5m-10m,深一般 0.3m-0.5m。场地当前为一处草场,植被以草甸为主,地表出露地层主要为耕 植土层,浅黄色,稍湿,松散,以粉细砂为主。 项目光热发电工程装机规模 1×100MW,采用熔盐塔式技术 路线,镜场总采光面积不小于 80 万平方米,储热时长不小于 8h(以汽轮机额定效率折算等效储热 8h),储热介质与传热介质 均选用二元熔盐,其质量组分 40%KNO3+60%NaNO3。本项目采用发 1 电机-变压器-线路组接线,22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内 GIS 布置,GIS 采用电缆出线接入到光伏项目配套的 220kV 升压站,出线长 度约 1.6km(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光 热发电工程集控中心可以实现对一期 125MW 光伏、二期 275MW 光 伏+100MW 光热、新能源 100MW 的集中监视与控制。 配套新建 220kV 升压汇集站工程,利用已建成 110kV 升压站 预留场地及新增征地建设。规划建设 2 台 200MVA 主变压器,本 期建成 2 台,其中 1 台主变采用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另 1 台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220kV 侧电气主接线 为单母线接线,规划 1 回出线及 1 回 100MW 光热进线;110kV 侧 电气主接线为线变组接线,规划 1 回电缆进线(一期 125MW 光伏 工程);升压汇集站电气主接线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批复意 见为准。 配套改造 110kV 升压站工程,对已建成 110kV 升压站进行改 造,改造 110kV 升压站位于新建 220kV 升压站南侧,原 110kV 升 压站,110kV 侧电气主接线为线变组接线,架空出线,本期将 110kV 架空出线形式改为电缆出线,采用 110kV 电缆接入新建 220kV 升压汇集站 110kV 侧。 2.2 招标范围:保障本项目 1×100MW 熔盐塔式光热电站及 配套的新建 220kV 升压汇集站、已建 110kV 升压站改造工程、一 体化集控展示中心(与光热工程集控室合建,含集中供氧)按期 投运及竣工验收而开展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可研除外),以及与 项目有关的设备(含甲定乙购:聚光集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 2 热力系统)和材料(含熔融盐的供应及化盐服务)采购供应、设 备材料监造、保管;建筑工程(包括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地基处理、场地平整及防洪工程等)、安装工程(包括甲 定乙购设备安装)、临时工程、取水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 工程等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专项验收、功能试验、初步验收、性能试验、达标创优、竣工验收;科研课 题研究、技术服务、培训、配套服务、3 年运行维护等,以及缺 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服务(含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责任的整改、修复、替换、完善等)等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设计(可研除外) 本项目 1×100MW 熔盐塔式光热电站及配套的新建 220kV 升 压汇集站、已建 110kV 升压站改造工程的工程勘察(包含常规岛 地震灾害评价钻探)、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技术规范书、施工 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程预算、配合业主委托第三方审查施工 图(含费用)、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量清单、设计优化或者设 计变更、工程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等。向招标人(或项目业主)交付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详勘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 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其他设计相关文件及相关第三方审查 意见文件。对于设计工作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题报告:光热 项目汽轮机本体疏水专题报告、熔盐泵选型专题报告、汽轮机选 型专题报告、化盐专题报告、定日镜选型及镜场优化布置专题报 告、熔融盐系统加热、伴热系统专题报告,吸热器系统参数控制 3 策略及镜场智能调度专题报告,动力岛区总平面布置优化专题报 告、一体化项目(100MW 光热+400MW 光伏+新能源 100MW)集中 控制方式专题报告等。 (2)设备、材料、临时设施的采购供应 项目建设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含熔融盐的供应及化盐服 务)、临时设施(含拆除)、环保水保设施等均由投标人负责采 购供应、运输(含运输保险及倒运)、保管、安装。其中聚光集 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热力系统采用甲定乙购形式。除甲定乙 购设备外,其余均为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 须向招标人(或项目业主)提供供应商短名单,经招标人(或项 目业主)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甲定乙购部分包含以下项目:1)聚光集热系统甲定乙购部分,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定日镜本体(含镜片、支架、连接件、传动部件、立柱及 附件); ②镜场电气系统(镜场变压器、电缆等); ③镜场控制系统(含控制系统内部通信); ④镜场其他辅助系统(含校正系统,气象系统,清洗车,镜 场内部配电系统,镜场供货设备的火灾报警及其监控系统、线缆 接线端子、红外相机及其附属设备); ⑤吸热器本体(转换层平台以上所有设备、熔盐管道、缓冲 罐及相关设备); ⑥吸热器配套设备(电气系统、仪控系统、监控系统、消防 及火灾报警系统、压缩空气系统); 4 ⑦其他附属设施设备; 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2)蒸汽发生系统甲定乙购部分: ①设备本体(包含预热器、蒸发器、汽包及升下降管、过热 器、再热器); ②设备本体阀门仪表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本体疏盐、排气、取样、充氮保护等接口所需阀门及附件,SGS 系统所需的 主动、被动安全阀门及必要监测仪表); ③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不含设备间连接管道)。 3)热力系统甲定乙购部分: ①汽轮机回热系统,包含各级抽汽逆止阀及其控制系统中的 设备,低压加热器及其附件; ②汽轮机轴封供汽系统,包含轴封加热器,轴封管道,仪表 等; ③汽轮机凝汽系统:三级减温减压器及其控制系统(包括节 流阀、隔离阀,消能装置等),凝结水箱及其仪表附件;④汽轮机疏水系统,包含疏水管道及其疏水阀门,疏水扩容 器及其相关仪表等; ⑤汽轮机润滑油系统,包含润滑油泵,油烟风机,油箱,滤 油器,冷油器及管道等; ⑥汽轮机顶轴油系统(顶轴油泵及附属阀门、管路)⑦汽轮机控制系统,包含 DEH,ETS,TSI 系统; ⑧汽轮机本体及辅助系统热工仪表及设备; 5 ⑨汽轮机末级叶片安全监测系统; ⑩发电机本体:包含底板、地脚螺栓、冷却器、电加热器、发电机出线铜排、安装材料、发电机本体相关的测温元件、现场 接线盒以及接线盒与测温元件之间的预制电缆;测量振动信号的 相关支架; ○11 励磁系统:包含 AVR 自动励磁电压调节器、包括试验、调试转接插件及专用仪表等、励磁电源系统设备、硅整流系统设 备、自动调节励磁装置、自动灭磁装置、过压保护、交直流励磁 接口、转子过电压、接地保护装置、电压、电流互感器、变送器、起励装置等; ○1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3)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光热厂区(不限于聚光集热系统、储热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工程、仪表与控制系统、附属生产工程等主辅生产工程)、配套的新建 220kV 升压汇集站工程、已建 110kV 升压站改造工程与厂址有关 的单项工程(不限于交通运输工程、水质净化工程、补给水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厂区、施工区土石方工程、临时工程、线路工程 等)、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厂区围栏、防洪、安全设施标准化(含围栏、标识、标牌,满足安全设施标准化清 单)、地基处理及场地平整、临时设施施工及拆除(包括施工及 生活用水、用电、用风,临时办公生活房屋及设施,混凝土拌合 系统)、场地清理(含迁改、拆除等)、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 6 设备材料保管运输及二次倒运等;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设 备、材料物资保管及倒运、建设期工程保险(含工伤保险、人身 意外伤害险)等。 (4)本项目全部安装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所需的一切设备安装工作。 (5)本项目全部调试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含投标人特殊试 验,并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单位)及检查测试(含电科院 和国网公司要求的各类认可、测试、试验和必须取得的报告)、文件,不限于配合质量监督、技术监督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整机启动、联调、试运行等。 (6)配套的新建 220kV 升压汇集站建设工作 满足一期 125MW 光伏接入(含新增一期 125MW 光伏至新建 220kV 升压站接入 110kV 线路、改造及电气设备采购、调试),满足二期 275MW 光伏接入(含电气设备采购、调试)。包括但不 限于勘察设计、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7)本项目业主方拎包入住,工作范围包含所有建筑物的 室内装修装饰(含窗帘)、室外装修装饰,通风、空调、暖通、供氧及消防系统,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及家具配置齐全(标准:设施、材料等均采用国内一线品牌,所配置设施满足生产生活需 求)。 (8)负责本项目开工仪式筹办,标志标牌及宣传标语制作 安装,达标创优,生产培训及 3 年期运行维护【含运行维护人员、 7 生产工器具、消耗性材料及备品备件(含二元熔盐的损耗量)】等工作。 (9)其他服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涉网试验、试运行、负责办理并网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 料、备品备件(3 年)、专用工具(3 年)、消耗品(3 年)以 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通讯网络(作为后期生产用通讯设施,含 投运后两年网络费);项目管理、以招标人(或项目业主)名义 协调(含电网、政府),工程验收(含防雷检测、质量监督、技 术监督、安全性评价等各项专项验收等,水保、安全设施、环保、职业卫生专项、消防、等保测评等验收)、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 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达标创优、竣工验收、科技创新、档案竣 工移交归档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光热项目场区征租地工作由招 标人(或项目业主)完成,承包人负责在施工结束后恢复原始地 貌。施工临时用地租赁由招标人(或项目业主)负责,其他费用 均由投标人承担(如土地补偿、青苗补偿、迁移补偿、其他地上 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农网(通讯)线路改迁等)。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起,2026 年 8 月 31 日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 成竣工验收止。具体开工日期见开工通知书。各工期节点详见招 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条。 2.4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要求 8 中技术规范书和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及标准。合 格率 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 具备以下有效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甲级;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④省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投标人财务 状况良好(不能是连续三年为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以来的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满两年的应有一年为不亏损,成立不 满两年的不作要求)。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9.2 款)。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牵头人)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 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已完工的 50MW 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或 1 项正在实施的 100MW 及 以上光热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3.1.5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协调人:须是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且为副职 及以上职位,负责项目总协调。每季度到场一次,提供投标人公 9 司或上级单位任命文件。 (2)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 具有 1 个担任光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经历,提供能证明光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3)设计副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 的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 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至少具有 1 个担任光热项目 设计总工程师(或设计副经理)的经历,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或设计副经理)的业绩证明。 (4)施工副经理(或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 以上技术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B 证),至少具有 1 个担任光热 EPC 总承包项目副经理 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提供能证明项目副经理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业 绩证明。 (5)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具有 10 年及以上相关 工作经验,至少具有 1 个担任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的 管理经历,提供能证明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的业绩证明。 (6)机电安装副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8 年及以上机电安装经历,至少具有 1 个担任光热或火电项 目机电安装副经理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提供能证明机电安装副经 理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业绩证明。 10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连续 6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业绩 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若合同中无姓名,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 程名称、姓名及单位名称),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 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负责牵头,联合体成员 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分工须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中明确,且应符 合相关资质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或合同履约阶段招标人(或业 主)有权对联合体分工进行调整,联合体各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1.7 其他要求:针对 3.1.5 所涉及的注册类的执业资格,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 内(以电子注册证书中注册专业栏所规定的注册有效期为准),电子注册证书下载打印后需持证人手写签名,注册单位与投标人 单位应保持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3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 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00 元,售后不退。 4.3 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供应商注 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西藏开投 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11 (电子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10 时 30 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通过“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投标书编制系统)”上传至“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 功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 或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成功上传至西藏开投电 子化交易平台)。 5.2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将纸质投标文 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邮寄或送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具体 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邮寄或递交凭证(截图)须 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时间差)。 5.3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投 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存档,递交的电子文档与纸 质文档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所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西藏开投电子化交易平台 12 网站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西藏开投电 子化交易平台相关补遗或变更等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 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西藏开投能源基地 5 号楼 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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