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噶尔县义务教育及县城两所幼儿园学校学生食堂餐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阿里地区 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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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西藏 阿里地区 采购单位 噶尔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噶尔县义务教育及县城两所幼儿园学校学生食堂餐具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噶尔县义务教育及县城两所幼儿园学校学生食堂餐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ALCG-XZHX-2024027)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噶尔县义务教育及县城两所幼儿园学校学生食堂餐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964万元,招标人为噶尔县教育局(噶尔县体 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学生食堂餐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噶尔县义务教育及县城两所幼儿园学校学生食堂餐具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噶尔县义务教育及县城两所幼儿园学校学生食堂餐具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 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 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8日10时30分到 2024年12月02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到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象雄路2排1号)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噶尔县义务教育及县城两所幼儿园学校学生食堂餐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 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象雄路2排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CG-XZHX-2024027 项目名称:噶尔县义务教育及县城两所幼儿园学校学生食堂餐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学生食堂餐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 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三大 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 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 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象雄路2排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15点00分 地点: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里地区象雄路2排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6日15点00分 地点: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查验,同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后留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噶尔县教育局(噶尔县体育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城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弘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象雄路2排1号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xzhx@xzhxgczx.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月涛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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